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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5年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时间:2015-01-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对2015年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围绕国家安监总局“六打六治”等中心工作,依据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原则和立项条件,有效发挥安全标准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出下一个年度的标准计划项目(国标或行标)建议。

二、标准计划项目建议应以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急需为重点;以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涂装、粉尘防爆和防尘防毒等高危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以修订标龄5年以上安全生产标准为重点。

三、申报标准计划项目时,专业技术标准项目先报送各专业技术委员会,由分技术委员会审查汇总后报安标委,综合性标准项目和无专业划分的标准项目可直接报安标委。

四、各专业技术委员会对所申报项目应认真分析研究,并召开委员或专家会议进行评审,对拟立项目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避免和减少各类标准项目的交叉、重复与矛盾。项目主要起草人原则上应具有标准编写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项目拟定后,应与总局、煤监局和应急救援中心相对应的相关司(室)进行沟通,经有关单位确认后,送交全国安标委秘书处初审,之后再报送总局政策法规司。

五、申报安全生产标准项目,应当提供以下主要材料:

1.标准项目建议书及项目主要起草人员情况表;

2.标准文本草案;

3.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函(并附:会议纪要和专家审查名单原件);

4.总局对口专业司(室)审查意见函;

5.总局、煤监局和应急救援中心相关司(室)给有关领导的报告材料等。

请将书面材料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f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秘书处。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邮政编码:430081

联 系 人:乐有邦  吴晓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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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全生产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2:项目起草小组成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项目起草小组成员个人信息表 见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会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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