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修改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防爆安全规范》成功立项。
原标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于1999年首次发布,2008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将该标准由推荐性国家标准转化为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防爆安全规范》。该标准的修订将更加规范性指导我国粉尘涉爆企业在新的发展机遇期,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新修订的标准将根据新工艺,将新的风险点、易引起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工序应该注意的关键点、安全防控措施等糅合进去,这将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原文来源:https://std.samr.gov.cn/noc/search/nocPlanDetailed?id=24438A7497426891E06397BE0A0A8783